孔女士称,在本案未获终审前,旭普林多次给中驰参与投标的招标方邮寄未生效的中驰败诉的民事一审判决书,称“中驰股份产品侵犯其专利权”,直接干扰招投标,给中驰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3000多万元。
同时,鉴于孙某先无故滋事,挑起事端,对本案的发生具有过错,张某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情节,且司法行政机关经调查认为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适合社区矫正,符合判处缓刑的法定条件。据此,法院一审对张某作出了如上判决。
《新疆连续7年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拿到判决的那一天,孔女士终于松了口气,作为中驰股份法务部经理,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败诉的后果,“粗略估算,胜诉后,仅此一项就能为企业节约数十亿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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