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据香港媒体报道称,早在林郑月娥当选后组建班底初期,郑若骅就被传是律政司司长的大热人选。林郑公开表示非常欣赏及佩服郑若骅。不过当时她没有接受邀请,林郑力邀袁国强留任一段时间。如今她再次邀请郑若骅出任该职,最终喜获对方答应,郑若骅需要进行品格审查等程序,预料可顺利获得中央接受,“因为她一直是中央认可的合适人选”。法律界称,郑若骅近期已减少接办案件。
《新华微评:“迟来的道歉”给抄袭者敲响警钟》“如果我们不将危险的法律漏洞一一清除,让这些漏洞继续给非法移民以及签证逾期逗留者提供便利,那么就无法成功实施有效的边境安全管控。”卡西迪表示,“如果法律的漏洞堵不上、执法力量得不到强化,那么我们的移民体系以及边境安全都会受到威胁。”




